关于新丰县财政投资评审协作中介机构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二
作者: 发布于:2015-10-21 11: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供应商:
我中心受新丰县财政局委托,对新丰县财政投资评审协作中介机构采购项目(XFJY2015—068)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根据采购人申请,现将更正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原更正公告:
人员配置20分 | “须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6个月以内的人员社保证明,并以提供的职称证书为准,每种类型专业技术人员按最高职称计算。(投标时需带原件核查,否则此项不得分) |
更正为:
人员配置20分 | “须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6个月以内的人员社保证明,并以提供的职称证书为准,8种类型专业技术人员各取一个按最高职称计算,剩余选8个类型专业中2个最高专业职称(每类型上限2人)。(投标时需带原件核查,否则此项不得分) |
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卢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0751-2198023 电话:0751-2284776
传真:0751-2198023 传真:0751-2281775
联系地址: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新丰县财政局
邮编:511100 邮编:511100
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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