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中心城市鲜花彩化生产及养护项目招标文件修改通知-FJLYCG2015-141
各供应商:
龙岩中心城市鲜花彩化生产及养护项目(招标编号:FJLYCG2015-141)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7页第一点第3.1条修改为:
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以上(含三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
二、招标文件第8页第3.10条修改为:
3.10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应当提供:
(1)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
(4)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住建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6)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且第(5)和(6)项投标时还应提供原件核对(或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该证书(材料)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书复印件,同时该公证书原件核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招标文件第49页(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修改为
(2)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a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b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c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d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e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
f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g住建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h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且第g和h项投标时还应提供原件核对(或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该证书(材料)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书复印件,同时该公证书原件核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招标文件第29页(五)专业花卉生产基地要求修改为:
(五)专业花卉生产基地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在签订合同前在新罗区范围内设立专业花卉生产基地15亩以上(含15亩),其中莳花育苗栽培大棚至少为5亩,育苗穴盘1000个以上,同时提供该基地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人应为投标人)或者土地租赁合同(该土地使用权或租赁期限至少至
五、招标文件第30页备注的第3点修改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