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龙岩中心城市鲜花彩化生产及养护项目招标文件修改通知-FJLYCG2015-141

作者: 发布于:2015-10-21 08:4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供应商:

龙岩中心城市鲜花彩化生产及养护项目(招标编号:FJLYCG2015141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7页第一点第3.1条修改为:

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以上(含三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

二、招标文件第8页第3.10条修改为:

3.10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应当提供:

1)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

4)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住建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6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且第(5)和(6)项投标时还应提供原件核对(或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该证书(材料)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书复印件,同时该公证书原件核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招标文件第49页(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修改为

(2)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a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b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c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d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e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

f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g住建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h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且第gh项投标时还应提供原件核对(或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该证书(材料)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书复印件,同时该公证书原件核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招标文件第29页(五)专业花卉生产基地要求修改为:

(五)专业花卉生产基地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在签订合同前在新罗区范围内设立专业花卉生产基地15亩以上(含15亩),其中莳花育苗栽培大棚至少为5亩,育苗穴盘1000个以上,同时提供该基地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人应为投标人)或者土地租赁合同(该土地使用权或租赁期限至少至201811),否则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五、招标文件第30页备注的第3点修改为:

3、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分包或转包。签订合同前,采购人将对中标供应商设立的花卉生产基地进行检查,中标供应商必须把提供的洒水车和花卉清运车开到现场供检查(以上车辆必须与投标提供的车辆登记证相符)。如检查发现与投标响应或承诺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