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东区振兴苑二次供水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答疑公告
各投标单位:
阜阳市颍东区振兴苑二次供水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YDCG-H2015141),现二次答疑公告如下:
1、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技术评审中技术标详细评审标准的性能优势“1、无负压给水设备通过国家标准GB/T26003-2010的检测的得2分(提供检测报告原件)。”现修改为:“1、无负压给水设备通过国家标准检测的得2分;无负压给水设备通过行业标准检测的得1分(提供检测报告原件),满分2分。”
2、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技术评审中技术标详细评审标准的售后服务和质保保证“1、设备整体质保期在5年基础上每增加1年得0.8分或设备配套水泵保修期在5年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得0.8分。最多得4分”现修改为:“投标人承诺所有设备质保期在5年基础上每增加1年得0.8分。最多得4分”。
3、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技术评审中技术标详细评审标准的综合实力及业绩第一条“1、无负压给水设备国家标准主编单位加2分;无负压行业标准主编单位加1分,最多得3分,提供证明材料”现修改为:“提供无负压行业标准主编单位加3分,提供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技术评审中技术标详细评审标准的综合实力及业绩第六条,“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守信用重合同”企业证书者得3分(提供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最多的三分”。现修改为“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守合同重信用(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者得3分(提供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最多的三分”
5、经查:能够提供国内10年以上同类工程无负压给水设备业绩合同和客户巡检记录的厂家有四家以上。原评分标准不变。
6、经查:无负压设备生产厂家中同时生产压力容器的厂家有三家以上。原评分标准不变。
7、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调整。
8、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特此公告
阜阳市颍东区住房发展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