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江县公安局指挥室设备采购补充公告 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连江县公安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连江县公安局指挥室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方式) 1、招标编号:FZJL2015057 2、招标项目:连江县公安局指挥室设备采购 3、投标截标时间 2015 年 11月 4日 9:450(北京时间) 以此投标截标时间为准! 4、开标时间 2015 年 11月4日 9:45 (北京时间) 以此开标时间为准! 采购人:连江县公安局 地 址:连江县 联系人:郑孝锋 电 话:13960944577 采购代理机构: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10号楼1617室 联 系 人:冯先生、林女士 联 系 电 话:0591-87300665转815 传 真 号 码:0591-87300665 电 子 邮 箱:2662726359@qq.com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9月30日 更正事项内容: 1、招标文件附件A:评标方法中: ①A1中删除“带★号指标有不响应或负偏离达到五项(含)以上的将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②“(3)投标大屏产品厂商(2011-2014年)任意一年同时获得全国公安系统警用装备十佳品牌和中国警用装备十大品牌荣誉,满足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满分1分)”更正为“(3)投标大屏产品厂商连续三年获得资信等级AAA级信用等级得1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满分1分)” ③“(4)投标大屏产品厂商获得过大屏拼接行业十大卓越品牌,满足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满分1分)”更正为“(4)投标大屏产品厂商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得1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满分1分)” 2、交货完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本次项目至项目验收合格”更正为“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本次项目并验收合格完毕。” 3、投标截标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5 年 10月 22 日 9:45 (北京时间)”更正为“ 2015 年 11 月 4日 9:45 (北京时间)”。 各投标单位: 本公告对各投标方有约束力,各投标方请于2015年10月20日17:00前将该补充公告打印并加盖公章扫描发邮件至我司确认。若投标方在规定时间内未回执的,视同该公告已收悉。 特此公告! 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9日 回 执 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连江县公安局指挥室设备采购(招标编号:FZJL2015057)的补充公告已收悉! 确认单位:(盖章) 日期:201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