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大钟山公园项目(一期)(施工监理服务)的更改通知(工期)
项目名称:贺州大钟山公园项目(一期)(施工监理服务)
项目编号:HZZJZB2015服字12号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微微
项目联系电话:0774-513782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10月14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5年10月19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大钟山公园项目(一期)(施工监理服务)的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贺州市城区大钟山
三、更正事项、内容:
贺州大钟山公园项目(一期)(施工监理服务)(项目编号:HZZJZB2015服字12号)原招标文件载明的要求工期为:计划开工日期均以开工令为准,施工总工期为180天(日历日)。具体服务期为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因无定额工期作为依据查询,该项目工程施工工期拟定仅是根据经财政评审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量推测拟定,现经招标人仔细研究本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后对项目实施地点现场踏勘,发现本工程存在以下所列影响施工工期的因素:(1)本工程施工范围广、内容多且零散,施工内容包括了许多亭台楼阁和园林景观,大多为仿古建筑,这些建筑构造复杂,造型奇特,且星罗棋布在整个公园,因此,施工时机械化程度低,作业工人劳动强度大,功效低。(2)所需施工的登山道路狭小,且里程长,蜿蜒在陡峭的山林里,不利于大型施工机械作业施工,且登山道路的步级和台阶的数量多,所需的材料均需靠小型机械或人工远距离搬运,耗时长,效率低。(3)上下山的道路仅有一条,所有运输“中心区”和“登山道”所需建筑材料的车辆均需借此道进出,因此,“中心区”和“登山道”不能和上山道路同时施工,为了保护好上山道路路面的成品质量,需将“中心区”和“登山道”的施工项目基本完成后才能施工上山道路,造成施工进度的关键线路延迟。为保证工程质量,现将本项目施工工期要求更改为:计划开工日期均以开工令为准,施工总工期为365天(日历日);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工期要求相应更改为计划开工日期均以开工令为准,施工总工期为365天(日历日)。具体服务期为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招标文件载明的其余事项不变。
四、其它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
贺州大钟山公园项目(一期)(施工监理服务)(项目编号:HZZJZB2015服字12号)原招标文件载明的要求工期为:计划开工日期均以开工令为准,施工总工期为180天(日历日)。具体服务期为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因无定额工期作为依据查询,该项目工程施工工期拟定仅是根据经财政评审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量推测拟定,现经招标人仔细研究本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后对项目实施地点现场踏勘,发现本工程存在以下所列影响施工工期的因素:(1)本工程施工范围广、内容多且零散,施工内容包括了许多亭台楼阁和园林景观,大多为仿古建筑,这些建筑构造复杂,造型奇特,且星罗棋布在整个公园,因此,施工时机械化程度低,作业工人劳动强度大,功效低。(2)所需施工的登山道路狭小,且里程长,蜿蜒在陡峭的山林里,不利于大型施工机械作业施工,且登山道路的步级和台阶的数量多,所需的材料均需靠小型机械或人工远距离搬运,耗时长,效率低。(3)上下山的道路仅有一条,所有运输“中心区”和“登山道”所需建筑材料的车辆均需借此道进出,因此,“中心区”和“登山道”不能和上山道路同时施工,为了保护好上山道路路面的成品质量,需将“中心区”和“登山道”的施工项目基本完成后才能施工上山道路,造成施工进度的关键线路延迟。为保证工程质量,现将本项目施工工期要求更改为:计划开工日期均以开工令为准,施工总工期为365天(日历日);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工期要求相应更改为计划开工日期均以开工令为准,施工总工期为365天(日历日)。具体服务期为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招标文件载明的其余事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贺州市生态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艳丽 联系人:邓微微
电话/传真:0774-5208987 电话/传真:0774-5137829
2015年10月19日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贺州市生态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贺州市八步区灵峰步行街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曾艳丽 0774-520898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贺州市新风街2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邓微微 0774-5137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