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电厂路小学校园文化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一、招标编号:SJSZC-XM201507102153
二、招标范围及形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名称:北京市石景山区电厂路小学校园文化建设项目
四、采购人名称:北京市石景山区电厂路小学
五、采购人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高井路18号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13521335177(王老师)
七、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八、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南路7号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8878644
十、预算控制金额:人民币1,613,915.55元
十一、采购内容及用途及投标方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 投标方须知 五 开标及评标 22.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分标准如下:评分细则:施工组织设计(35分)“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施工组织设计。包括项目具体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安全和绿色施工保障措施和投标人提供的效果图进行综合评审。”
更改为:“根据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具体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要求根据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特点进行编写,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具有针对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招标文件 第四部分 施工要求及工程量 “项目总体要求:要求投标单位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提出施工方案及造价。本项目已经事务所审核。投标单位投标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投标方可根据工程量清单内容出具效果图作为投标方案的一部分。效果图设计应符合整体环境,施工改造后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更改为:“项目总体要求:要求投标单位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提出施工方案及造价。本项目已经事务所审核。投标单位投标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改造后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十三、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不变。
十四、确认、回执:请投标单位将此变更公告网页打印并盖章确认后传真至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传真电话:(010)68878644;项目负责人:郝洪生(收)
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