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东乡东升工业园区(第一期BOT)特许经营权PPP项目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9 12: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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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省东乡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东乡东升工业园区(第一期BOT)特许经营权PPP项目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现就以下事项变更如下:
一、原资格预审公告(文件)中:
1. 东乡东升工业园区(第一期BOT)特许经营权PPP项目
2. 申请人资格要求:4、有相应的从业经历和良好的业绩:①国内具有至少2个日处理规模2万吨以上(含2万吨)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投资建设管理和运行管理业绩(以原始协议和环保验收文件原件为准);②具备工业污水处理厂的设计、建设、经营资格(以工商执照为准);
3.资格预审文件中:申请人需同时提供以下文件原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人身份证、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金融机构授信证明原件(若申请人提供了银行资金证明原件,则该项无需提供)、项目业绩证明文件、运营合规性承诺书、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以备查验。
二、现变更为:
1. 东乡县东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第一期BOT)特许经营权PPP项目
2. 申请人资格要求:4、有相应的从业经历和良好的业绩:①国内具有至少2个日处理规模2万吨以上(含2万吨)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投资建设管理和运行管理业绩(以原始协议和环保验收文件原件为准);②具备工业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经营资格(以工商执照为准);
3.资格预审文件中:申请人需同时提供以下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除外):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人身份证、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金融机构授信证明原件(若申请人提供了银行资金证明原件,则该项无需提供)、项目业绩证明文件、运营合规性承诺书、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以备查验。
4.资格预审资料费:300元/份(不退)在资格预审当天开标前现场缴纳。
其余事项不变。
此变更公告为《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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