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隆园基础设施项目改造提升工程施工-补充通知(二)
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原为“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原为“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在2015年10月21日号17:00前交以下账户”现更改为“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并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以下账户(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设立的投标保证金专户)或交纳投标保证金年金。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或以其它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均视为无效,其投标文件一律作无效投标处理。开标时以银行到账单或年金协议为准。”
请按上述更改执行,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桂林国家高新区七星区城市管理局(盖章)
地 址:桂林市骖鸾路26号高新开发大厦
邮 编:541002
联 系 人:江绍忠
电 话:0773-2126169
传 真:0773-2126169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地 址:桂林市七星路36号橡胶大厦五楼
邮 编:541004
联 系 人:王海燕
电 话:0773-8987819
传 真:0773-8987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