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盘古花园小区公共租赁住房4#楼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9 09: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泌阳县盘古花园小区公共租赁住房4#楼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泌资建[2015]051号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泌阳县盘古花园小区公共租赁住房4#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及监理招标文件变更通知如下:
招标公告:
3.4 第二标段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原件)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携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招标文件:
3.2.3参加人员:
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及总监理工程师(持身份证、劳动合同原件)参加会议。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总监理工程师未按上述规定提供证件或不能按时参加会议的,作弃权处理。
变更为:
招标公告:
3.4 第二标段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携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招标文件:
3.2.3参加人员:
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及总监理工程师(持身份证、劳动合同原件)参加会议。
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未按上述规定提供证件或不能按时参加会议的,作弃权处理。
凡是在泌阳县境内监理保障性住房未完工的监理企业不能参加本项目监理投标。
特此通知,其他内容不变!
泌阳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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