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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贺州市钟山县珊瑚镇新民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和钟山县回龙镇回龙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更改通知(二)

作者: 发布于:2015-10-16 18:2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贺州市钟山县珊瑚镇新民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和钟山县回龙镇回龙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更改通知(二)

 

各投标人:

贺州市钟山县珊瑚镇新民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和钟山县回龙镇回龙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招标编号ZSZFCG2015工字325号)招标有关更改通知如下:

一、已发售的招标文件中存在问题,并作出以下变更说明:

1、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组成(一)资格审查(部分格式)中第65页:“(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6)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原件备查) ;(7)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章单位公章(原件备查);(8)项目经理的居民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有效的安全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9)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10)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复印件,其中专职安全员要求同时具有上岗证和专职安全员C证。 (原件备查)11)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原件备查)12)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交纳与使用承诺书;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签施工合同之前足额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转入招标人指定的专用帐户。一旦其承包的建设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和工人工资情况的,由招标人从其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提交上述承诺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取消其投标资格。(13)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方案的承诺书。(14) “近三年财务状况”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关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 “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要求2011年以来承担并完成1000万元以上单项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应同时附以下两种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部分);②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附原件现场复查);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16)“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如有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广西区外企业须刷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报名。注:上述要求提供的资料如为复印件的均需加盖法人公章;资格审查资料(1)至(16)有一项缺项或不符合要求者为资格审查不通过。”现更改为:“(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6)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原件备查) ;(7)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章单位公章(原件备查);(8)项目经理的居民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9)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10)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复印件,其中专职安全员必须同时具有专职安全员C证。 (原件备查)11)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原件备查)12)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交纳与使用承诺书;(13)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方案的承诺书;(14)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书面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5) “近三年财务状况”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关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要求2011年以来承担并完成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单项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应同时附以下两种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部分);②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附原件现场复查);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17)“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如有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每一个符合投标人资格的参建单位可以多次参加我县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各子项目招标,可以中标最多2个施工标段,中标达2个施工标段后,其余项目的报名投标作废。且每一个施工标段必须有独立的与其他施工标段不同的项目部管理人员。注:上述要求提供的资料如为复印件的均需加盖法人公章;资格审查资料(1)至(18)有一项缺项或不符合要求者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特此通知,请按以上执行,其他不变。

 

招标人:钟山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系人:邱工      联系电话:0774-8972065

招标代理机构: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农婕         联系电话:0771-558186115077130701

 

 

招标人:钟山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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