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城泮河大街(南外环)道路绿化工程监理
公开招标澄清文件
1、问:招标文件中企业社会信誉中第七项总监同类要求提供施工合同,此施工合同需提供原件还是提供盖章关键页?
。答:不需要提供施工合同。
2、招标文件P69“(8)项目总监、企业获奖业绩情况表”中备注第2条“总监获奖业绩及企业获奖业绩指市政道路工程”修改为“总监获奖业绩及企业获奖业绩指绿化工程”。
3、本工程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
4、其余内容不变。
注:请各供应商收到本答疑后,在1个工作日内回函确认(格式详见附件1),在规定时限未回复视为同意和接受本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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