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竞标人: 现对南岸区公安分局监舍床采购及安装做出如下答疑: 一、《公开招标文件》标书内容上: 商务部分第三点:投标人企业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企业通过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第五点:投标人为“平安建设”推荐优秀安防工程企业;第六点:投标人获得安防工程企业叁级资质。请问为什么用这种与该项目主要产品无关紧要,只要交钱到某些协会就能办理的证书资格来设置投标人的得分门栏,反而忽视最重要的由国家公安部颁布的生产厂家目录,检测报告?这是否存在对某投标单位有偏袒之意?忘有关领导能给予答复。谢谢!。 答: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确投标产品必须符合《GA1010-2012看守所床具》标准要求,并进入公安部发布通过《看守所床具》检测产品目录;投标人所标产品必须提供2012年以来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此部分为特定资格条件,必须满足后方能参与投标。 评分标准商务部分修改为 2 商务分20% 20 1、 业绩:有看守所床具业绩50万(含)-150万(不含)一个业绩加1分,150万(含)以上一个业绩加2分,最多不超过9分 业绩证明材料包含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收款发票复印件等证明其业绩真实性的相关资料。(本项目招标人有权对所提供的业绩进行核实,如若情况不实,有权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2、 注册资金在600万元以上(含600万元),增加1分;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增加2分; 注:不接受招标公告发布后追加的注册资金 3、 投标人企业通过质量体系ISO9001认证增加2分;投标人企业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增加2分;投标人企业通过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增加2分。 4、 投标人企业在渝直接设置有分支机构(子公司、分公司)提供售后服务,增加2分;(提供工商证明) 5、 投标人企业信用资信等级达到AAA级的增加1分。 (注:以上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二、《公开招标文件》标书时间上:标书文件中所有时间修改如下: “投标时间:2015年10月30日北京时间9:30—10:00时。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30日北京时间10:00时。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30日北京时间10:00时。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0月29日北京时间14:00前。” 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