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第三方运维管理政府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
甘肃省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第三方运维管理政府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为GZ150997-SHJZ01(Z)的甘肃省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第三方运维管理政府采购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9月30日,现作如下更正:
一、原招标文件第22页中:“为保证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数据的质量,确保数据准确,在14个省辖市(州)设立29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9个沙尘暴观测站,1个农村环境空气质量背景站,1个温室气体自动监测站,共计40个环境空气自动站,均为市(州)已建好运行的空气自动站,第三方运维后设备产权仍归市(州)所有。”
现更正为:“为保证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数据的质量,确保数据准确,在14个省辖市(州)设立26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9个沙尘暴观测站,1个农村环境空气质量背景站,共计36个环境空气自动站,均为市(州)已建好运行的空气自动站,第三方运维后设备产权仍归市(州)所有”。
二、原招标文件第23页,表2中:
兰州 | 榆中兰大校区 | 104°8′53″ 35°56′35″ | 先河 |
生物制品所 | 103°50′28″ 36°4′21″ | 先河 | |
职工医院 | 103°42′43″ 36°4′32″ | 先河 | |
甘肃环境科技大厦沙尘暴自动监测站 | 103°54′35″ 36°2′49″ | 热电(TSP、PM10) | |
温室气体站 | 103°49′51″ 36°2′47″ | CO2、CH4、TNMHC |
现更正为:
兰州 | 甘肃环境科技大厦沙尘暴自动监测站 | 103°54′35″ 36°2′49″ | 热电(TSP、PM10) |
三、原招标文件第25页中:“(2)监测项目 沙尘暴观测站监测TSP、PM10二项指标,以及气象五参数(包括风速、风向、温度、湿度、气压)和能见度监测仪器。国家沙尘天气影响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监测SO2、NO2(NOX、NO)、PM10三项指标,以及气象五参数(包括风速、风向、温度、湿度、气压)和摄影系统。温室气体站监测CO2、CH4、NMHC三个项目。”
现更正为:“(2)监测项目 国家沙尘天气影响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TSP、PM10二项指标,以及气象五参数(包括风速、风向、温度、湿度、气压)和能见度监测仪器”。
其他内容不变。
采 购 人: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联 系 人:常毅
联系电话:0931-868293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
项目联系人:李潇、安源
项目联系电话:0931-2909751
甘肃省招标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