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仪器设备采购(GXBSZC2015-G1-113-JL)采购文件的质疑答复函
质疑一:
质疑人: 广西华永丰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南宁市长凯路20号成品仓库综合楼第八层
法定代表人:邹纯华
电 话: 0771-4519308
邮 编: 530031
电子邮箱: nnchgx163.cn@163.com
质疑二:
质疑人:南宁卫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 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西路105号伟康市场内5号综合楼三层304、306号
法定代表人:梁卫红
电 话:0771-5529278
邮 编:530000
电子邮箱:DY_LDH@126.com
质疑人分别于
质疑一:广西华永丰科技有限公司
1、采购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条规定:一个投标单位只能投一个标段,这样是不合理。
答复:本招标项目采购的设备为各乡镇卫生院所使用,财务独立核算。一个投标单位只能投一个标段,该要求没有违反招标法的相关规定。
2、采购文件中的《货物需求一览表》仅有一个参考品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参考品牌应为3家以上,现只有迈瑞品牌,并且参数完全倾向迈瑞产品的参数,倾向性太强,有失公平,强烈要求把“★”去除。
答复: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货物需求一览表》提供的是参考品牌,“★”参数通过业主论证,市场上多个品牌均能满足。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注明)明确指出:本一览表中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其性能(配置)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
3、采购文件中的《货物需求一览表》第八条第3点中规定广西区内专职服务工程师≧6人,应该改为≧2人,按照惯例满足2小时内相应、12小时内到位即可,并不需要满足那么多名服务工程师。
答复:本招标项目采购的设备为各乡镇卫生院所使用,地处偏远,业主有权要求供应商在区内提供足够多的专职服务工程师,以便提供更完善、更高效、更优质的售后报务。
4、采购文件中的《售后服务及要求》第10条规定:本项目只接受国产品牌参与投标;西门子公司是国内外知名品牌,西门子彩超OMNI系列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生产的,西门子中国公司依法缴纳各种税费,所以西门子品牌可以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答复:优先使用国产品牌,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2]49号第五点: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规定,原则上国内产业已经成熟的产品不得采购进口产品。
5、采购文件中的《售后服务及要求》采购文件中的《评标办法》第6.6条售后服务分要求:在靖西县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及售后服务人员,这完全是为某公司某品牌量身定做的,应该予以去掉。
答复:在当地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及售后服务人员,能更好地满足采购方的售后服务需求,满足此条件者能提高相应的售后服务分并没有不合理之处,更谈不上为某公司某品牌量身定做。
质疑二:南宁卫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2.6 球管和平板探测器为同一生产商。这条质疑如下:国际知名的GE,三星等品牌球管和探测器也不定是同一生产商,故这条实为某一品牌专门定制,具有排他性,不具备公共性,建议去掉该条参数。
答复:市场上球管和平板探测器为同一生产商的品牌不少于三家,如万东、深图、康达、蓝韵等。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注明)明确指出:本一览表中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其性能(配置)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
2、评分标准中,价格分只占30分。质疑该条比例有偏差,建议评分标准改为:价格分45分,设备性能40分,其他15分。
答复:此评分标准符合相关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六十。
3、在靖西县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及售后服务人员,以相关证明为准。 就国际品牌或国内厂家都是以省会及地市设立售后机构。质疑该条明显为某一厂家定制,不具备公共性,建议删除。
答复:在当地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及售后服务人员,能更好地满足采购方的售后服务需求,满足此条件者能提高相应的售后服务分并没有不合理之处,更谈不上为某公司某品牌量身定做。
4、质疑该份参数中共打了近十个★号,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中不允许打★号。建议把参数中全部★号删去,设为公共参数。
答复:加星号的一般是用来表示实质性条款或者是重要技术参数,是保证设备质量的关键,这些带星号的条款不允许有偏离,★号参数视为重要的响应要求,符合行业技术规范。所以建议把参数中全部★号删去为不合理要求。
综上所述,我公司认为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并没有使质疑人的权益受到损害,质疑人的质疑缺乏事实依据。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第九条(二)的规定,驳回质疑人的质疑。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 10 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