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户外广告宣传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于2015年10月9日在惠州市政府采购网及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龙门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户外广告宣传采购项目(龙公易采[2015]30号)采购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内容作出更正如下:
一、原投标文件“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函六、投标保证金提交的要求、时间、地点”中:
(3)提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截止时间2015年 月 日下午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到达交易中心指定账户,逾期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更正为:
(3)提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4日下午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到达交易中心指定账户,逾期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二、原投标文件“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函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开标地点”中: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14日上午9:30至10:00。
(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4日上午10:0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更正为: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16日上午9:30至10:00。
(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6日上午10:0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采购单位:龙门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3928367891。
集采机构: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地址:龙门县城东门路11号;
联系人:黄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2-7988081。
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