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台江区财政局关于2015—2016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台江区项目补充公告-FJGC-G-2015-128
作者: 发布于:2015-10-12 00: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台江区财政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福州市台江区财政局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
1、招标文书编号:FJGC-G-2015-128(2015台江财购计[018]号) |
2、招标项目内容:2015—2016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台江区项目 |
3、投标截标时间 2015 年 10 月 27 日 (北京时间) |
4、开标时间 2015 年 10 月 27 日 (北京时间) |
各潜在投标人: 1、项目名称:2015—2016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台江区项目 2、招标编号:FJGC-G-2015-128 3、采购人:福州市台江区财政局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0591-83289105 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晓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1-83393301/02 88080341 传真:0591-83393305 5、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9月30日 更正日期:2015年10月12日 6、更正事项: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起至2015年10月15日,每日8:00到12:00,14:00到18:00(北京时间),现延期变更为:2015年9月30日起至2015年10月22日,每日8:00到12:00,14:00到18:00(北京时间)。 (2)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3日14:30,现延期变更为:2015年10月27日9:30。原开标时间为:2015年10月23日14:30,现延期变更为:2015年10月27日9:30。注:上述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涉及地方均作相应变更。 7、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9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资格标准: 3.1.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且经营场所在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更改为: “3.1资格标准: 3.1.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或境内企业分支机构,且经营场所在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8、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2日 |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
2015 年 10 月 12 日 |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