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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布平南县城区工业大道延伸路段建设项目的更改通知(五)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2 18:1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布平南县城区工业大道延伸路段建设项目的更改通知(五)

项目编号: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戈伟梅

项目联系电话:0775-4556706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8月31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5年10月12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平南县城区工业大道延伸路段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http://222.83.214.143:8080/html/7123/index.html)、平南县人民政府网(平南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原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序号“101”,项目编码“040205006001”,“标线”的工程量为“3604.3km”,现更改为“3604.3m2”;

二、原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序号“102”,项目编码“040205006002”,“标线”的工程量为“220km”,现更改为“220 m2”;

三、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履约保证金”现增加以下内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对验收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后的7个日历天内,发包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50%;承包人向发包人完成(施工)竣工资料移交手续后,可向发包人申请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8个日历天内扣减承包人赔偿金和其他应从承包人扣回的款项后,将履约保证金的余额退还给承包人(无息)。”;

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5年10月20日上午9时00分”,现更改为“2015年10月27日上午9时00分”。

请按上述更改的内容执行,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请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凭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原件到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贵港分公司【贵港市港宁花园一区北面3栋43号(兴贵路137号)】领取本通知,如不来领取,则视为已在相关网站上查询收到。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平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平南县城湖路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曾伟 0775-783938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贵港市港宁花园一区北面3栋43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戈伟梅 0775-4556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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