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生态文明建设规划项目变更公告
一、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28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生态文明建设规划项目
(0658-1501SZTCE353)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因招标文件内容变更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变更:
招标文件第8页的“商务需求明细”中“4时间进度”的原内容:
4 | 时间进度 | 4.1 2015年9月30日前完成规划初稿。 4.2 2015年10月31日前完成规划文本。 4.3 2015年 11 月30日前通过初审和环保部门评审。 4.4中标人须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在项目工期要求和阶段划分要求的基础上,自行细化和优化本项目的进度安排计划,并列述在投标文件中。在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须将拟实施阶段的进度安排计划实际情况再次细化后,送采购人审查,双方协商一致方可按其执行。 4.5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及时上报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阶段成果和总结。 4.6采购人对中标人的进度安排,可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中标人须予以服从;中标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自身经验提出调整方案,但调整方案必须得到采购人的认可方能执行。 |
现变更为:
4 | 时间进度 | 4.1 合同签订后30天完成规划初稿。 4.2 提交规划文本初稿后30日内根据相关意见修改完善形成规划文本送审稿。 4.3 2015年12月15日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完成规划终稿。 4.4中标人须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在项目工期要求和阶段划分要求的基础上,自行细化和优化本项目的进度安排计划,并列述在投标文件中。在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须将拟实施阶段的进度安排计划实际情况再次细化后,送采购人审查,双方协商一致方可按其执行。 4.5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及时上报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阶段成果和总结。 4.6采购人对中标人的进度安排,可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中标人须予以服从;中标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自身经验提出调整方案,但调整方案必须得到采购人的认可方能执行。 |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0日14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龙江分局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
联系人:蔡小姐 联系电话:0757-29839912
(二)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一座)23层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939009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罗小姐、徐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939027、83939021
特此公告。
发布人: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