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茂名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广东省茂名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茂发改投审函[2013]32号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927536066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10月09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5年10月12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广东省茂名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原公告地址: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茂名市人民政府网 和民营经济报
三、更正事项、内容:
关于茂名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文件修改的通知
(通知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出如下修改: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二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修改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招标文件中“投标报名时间2015年10月09日至2015年10月14日” 修改为:“投标报名时间2015年10月09日至2015年10月16日”。
3、招标文件中“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茂名市人民政府网 和民营经济报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内容不一致者,以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为准。” 修改为:“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茂名市人民政府网 和民营经济报、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内容不一致者,以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为准。”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2.2.1款中“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2015年10月 17日23时45分”修改为:“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2015年10月 19日23时45分”。
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2.2.2款中“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5年10月 20日23时45分”修改为:“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5年10月 21日23时45分”。
招标文件中如有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广东省茂名市国家税务局
日期:2015年10月12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茂名市国家税务局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迎宾二路14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陈生,1392753606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茂名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茂名市油城九路1号大院名雅花园首层74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 工,0668-2819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