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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房产管理局新野县馨港苑公租房项目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招标公告变更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5-10-10 17: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名称:新野县馨港苑公租房项目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

二:招标编号:XYGGZY-2015-083

三:招标人:新野县房产管理局

四:变更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原招标公告:

     3.2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的,必须成立5年(含)以上,注册资金1亿元(含)以上,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式客梯B级及以上和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

现变更为:

     3.2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的,必须成立5年(含)以上,注册资金1亿元(含)以上,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式客梯B级及以上和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

2、原招标公告:

    3.5 为保证电梯安装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的主要管理、施工人员须为本单位的员工,但电梯安装人员必须为电梯制造商本厂正式员工,以上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厂家须在本项目100公里内设立有驻点售后服务机构(包含维保机构或经销商),并取得营业执照(须提供办公场所房产证或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

   现变更为:

    3.5为保证电梯安装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必须由厂家或者厂家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安装机构进行电梯的安装调试(厂家必须针对本项目有授权安装委托书)。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的主要管理、施工、安装人员(安装人员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执业证)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的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厂家须在本项目100公里内设立有驻点售后服务机构(包含维保机构或经销商)须提供办公场所房产证或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质检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经销商须提供营业执照;

3、原招标公告: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929日至20151010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野县朝阳路南段农发行二楼)报名。

     4.3 报名时须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的主要管理、施工、安装人员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及可查询方式、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办公场所房产证或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报名期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时须按“新野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通知”的规定提交下述资料:查询申请(要详细说明查询事由、提供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投标人出具的近三年无出现质量安全事故承诺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所投品牌产品河南省内单份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类似业绩证明1份(需提供合同原件)。

注:以上资料证件验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

现变更为: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0929日至20151015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在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野县朝阳路南段农发行二楼)报名。

    4.3 报名时须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的主要管理、施工、安装人员证件及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驻点售后服务机构(包含维保机构或经销商)须提供办公场所房产证或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质检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另经销商还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及可查询方式、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报名期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时须按“新野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通知”的规定提交下述资料:查询申请(要详细说明查询事由、提供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投标人出具的近三年无出现质量安全事故承诺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所投品牌产品河南省内单份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类似业绩证明1份(需提供合同原件)。

注:以上资料证件验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

  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新野县房产管理局

                                            201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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