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公共文明引导员夏季慰问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公共文明引导员夏季慰问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15-453
采购人名称: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E座
采购人联系方式:6308746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3号楼9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5915024、65910924-8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公共文明引导员夏季慰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9月29日
更正日期:2015年10月10日
更正理由: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更正事项:
1、投标人须是所投花茶和绿茶的生产厂商,并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的范围须包含花茶、绿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花茶、绿茶)。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商品的范围须包含花茶、绿茶)。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09月30日起至2015年10月15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
7、投标保证金截止交纳时间:2015年10月15日下午16:00点(北京时间)。
8、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0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0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
1、删除“投标人须是所投花茶和绿茶的生产厂商,并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的范围须包含花茶、绿茶)”的要求。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3、删除“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商品的范围须包含花茶、绿茶)”的要求。
4、删除“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要求。
5、删除“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要求。
6、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09月30日起至2015年10月22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
7、投标保证金截止交纳时间:2015年10月22日下午16:00点(北京时间)。
8、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7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7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
10、 招标文件第十章附件7资格证明文件增加“7-20*花茶和绿茶的生产厂商针对该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为所投花茶和绿茶的经销商时,须提供)”的要求。
项目联系人:邢晶晶
联系方式:65915024、65910924-814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财政局网站政府采购(http://www.bjcz.gov.cn/zfcg/index.htm)以及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cjq.net/)发布。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