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管理系统项目更正公告
凌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凌源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委托,为凌源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管理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凌源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管理系统
2、项目编号:LYC-H2015219
3、本次采购的主要内容为:31个交通路口电子警察系统、31处高清电子监控系统、9处电子违章抓拍系统、建成及改造交通信号灯路口31处、高清卡口系统3处等(其他事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所有采购内容必须全部响应,否则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将被拒绝。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或分包;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一级资质、具备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一级资质、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电子工程)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以上资质必须同时具备;
2)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凌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进入凌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凌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中公布的“关于征集供应商入库须知”。根据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凌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备案。只有成为供应商库成员的供应商,才能参与采购活动。未登记的供应商,未经入库备案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活动。
四﹑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15年10月9日至2015年10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
地 点:凌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铁西二街2号)
报名、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结果告知函、开户许可证、开户行资信证明(制式)、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须出具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审核盖章三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以上任何一项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谢绝领取招标文件。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时间:2015年10月29日9时
六、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地点:凌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开标室)
七﹑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21-6808013
传真电话:0421-6808013
联 系 人:张文凤 尹丽群
采购单位:凌源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电话:13842102161
联 系 人:高辉
凌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0月9日
现更正如下:
凌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凌源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委托,为凌源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管理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凌源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管理系统
2、项目编号:LYC-H2015219
3、现对该项目的以下内容进行更正,望周知!
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一级资质、具备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一级资质、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电子工程)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以上资质必须同时具备;
2)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必须提供红外网络摄像机满足支持5%抗丢包能力、水平手控最大速度为380°/s的公安部所属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供原件),要求厂家对项目的唯一授权(同一厂家同一产品只能够授权一家);
4)必须提供卡口测速雷达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承诺函;(雷达生产厂家须证明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包括雷达控制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和车辆测速器商标注册证书,带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供原件);
5)要求和凌源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现有的视频监控卡口平台(通过原有平台提供的接口协议)进行对接,必须提供存储设备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承诺函;(生产厂家必须提供存储设备的CE EMC/ FCC/UL/TUV/CCC/CQC认证带公章的复印件,提供原件)
4、报名、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结果告知函、开户许可证、开户行资信证明(制式),检验报告及授权原件,售后服务承诺函,证书及设备原件,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须出具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审核盖章三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以上任何一项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谢绝领取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21-6808013
传真电话:0421-6808013
联 系 人:张文凤 尹丽群
凌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