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食品、保健食品及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遴选项目补充公告
1、采购单位名称: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福州市鼓楼
联系人:严小姐 联系方式:87523661
2、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景鑫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东街92号中福广场13层05室(A区)
联系人:李水连
联系方式:0591—87555700 传真:0591—87545118
3、采购项目名称: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食品、保健食品及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遴选项目
招标编号:FJSJX2015043
首次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9月25日
4、本补充公告作为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补充事项:
(1)删除招标文件第21页 “1.2投标供应商公司或分公司注册地须在福建省内,并提供工商部门证明材料,注册地在福建省内的为分公司的投标人,需在福建省内设立相应的实验室;否则该投标人不推荐为入围候选供应商”内容。
(2)原招标文件中:
①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2015年9月25日至2015年10月13日(上班时间)
②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5日9:00(北京时间)
③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5日9:00(北京时间)
现更改为:
①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5年9月25日至2015年10月23日(上班时间)
②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6日9:30(北京时间)
③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6日9:30(北京时间)
(3)原投标保证金应于2015年10月14日17:00前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在投标文件中应附有效证明)内,并在2015年10月14日17:00之前将汇款底单传真至福建省景鑫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确认,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现更改为:
投标保证金应于2015年10月23日17:00前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在投标文件中应附有效证明)内,并在2015年10月23日17:00之前将汇款底单传真至福建省景鑫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确认,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其余不变,特此更正。
更正日期:2015年10月9日
福建省景鑫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9日
回执
各投标方:
请收到补充公告后确认,并连同补充公告内容一起签字盖章回传到我司,如有疑问,请与我司联系,电话:0591-87555700,传真号码:0591-87545118,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