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选定资产评估中介机构采购项目变更及延期公告
现对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选定资产评估中介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做出如下变更及延期通知:
一、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变更:
原文为: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投标人若为广东省外机构必须在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与估价专业人员协会/广东省土地估价师协会执业备案);且近二年来没有不良记录(以行业协会公布为准);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资格证书;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
5、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含三家),各成员须为独立法人;
(2)明确土地评估中介机构为联合体的牵头人;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
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联合体协议书约定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采购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款项的支付。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现改为: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投标人若为广东省外机构必须在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与估价专业人员协会/广东省土地估价师协会执业备案);且近二年来没有不良记录(以行业协会公布为准);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资格证书;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或物价部门颁发的价格评估机构丙级或以上资质;
5、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含三家),各成员须为独立法人;
(2)明确土地评估中介机构为联合体的牵头人;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
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联合体协议书约定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采购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款项的支付。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二、延期:
1、招标文件公示期及招标文件发售期延期至:2015年10月16日(工作时间内)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始及截止时间延期为:2015年10月30日上午 09:30~10:00(北京时间,同下)
3、投标截止时间延期为:2015年10月3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4、开标时间延期为:2015年10月3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5、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延期至:2015年10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止。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与上述相关的内容也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之前发布的文件有矛盾之处,均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特此通知!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