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大街东延道路两侧行道树及中间隔离带绿化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华阳大街东延道路两侧行道树及中间隔离带绿化
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一、采购人:宁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谢荣波
电话:0538-5666566
地址:宁阳县金阳大街中段
二、采购代理机构:宁阳县金阳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吴峰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金阳大街
电话:0538-5634696
传真:0538-5634696
E-mail: sd_jyzb@163.com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5-151
四、项目名称:华阳大街东延道路两侧行道树及中间隔离带绿化
项目编号:JYZBCG2015-009
五、首次公告时间:2015年9月30日
六、变更内容:
(1)原公告内容:
3、项目内容
第一标段主要内容:苗木采购
第二标段主要内容:苗木种植及养护
现变更为:
苗木种植及养护
(2)原公告内容: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为65.1205万元;第二标段为38.24122万元。
现变更为: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38.24122万元。
(3)原公告内容: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第一标段: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原公告内容:
7.4方式:现场购买;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第一标段的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按宁政办发【2015】47号文执行,由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等证件的原件及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来人购买,否则不予发售;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第二标段的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按宁政办发【2015】47号文执行,由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等证件的原件及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来人购买,否则不予发售。
现变更为:
7.4方式:现场购买;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按宁政办发【2015】47号文执行,由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等证件的原件及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来人购买,否则不予发售。
七、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