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采购项目”的补充公告2
采购人: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地址:福州市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联系人:危小姐
联系电话:0591-87519822转811
招标编号:FJTH-26020150716
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9 月14日
更正公告日期:2015年10 月08 日
更正事项、内容:
1、根据2015年9月29日发布的补充通知:原招标文件:P5-P6页
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的合格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组织代码证正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5)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具备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和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3、 具有乙级以上(包含乙级)测绘资质,范围必须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和地图编制两项
4、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2)依法缴纳税收: 投标人上一年度的缴税凭证;
(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由投标人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参与本项目的设备清单;
(2)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名单内人员的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6、投标人需书面承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现更改为:P5-P6页
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的合格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组织代码证正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5)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或保密资质;
3、具备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和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4、 具有乙级以上(包含乙级)测绘资质,范围必须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和地图编制两项
5、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2)依法缴纳税收: 投标人上一年度的缴税凭证;
(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由投标人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
6、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参与本项目的设备清单;
(2)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名单内人员的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7、投标人需书面承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2、 原招标文件:P12页
一、 PT:技术部分评分(总分48分)(注:按照闽财购〔2010〕28号文件规定,本项PT部分各评委平均分达不到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即24分(含)],视为技术部分严重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序号 | 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T1 | 服务响应性 | 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以及对招标文件各项技术要求的逐项响应承诺等方面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完全满足的得39分,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 【备注说明:投标人必须如实地对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各项技术要求作出明确的逐项响应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对应的佐证技术资料[如:委托检测报告复印件(提供全文及附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或者投标产品彩页或者其它技术说明书作为佐证技术资料],同时相对应地作好明显标识或目录指引或标注页码,以方便评委会审阅。】 | 39分 |
T2 | 项目实施方案 服务方案 | T2.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提供完整、合理、明确的项目实施组织方案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 3分 |
T2.2、能及时提供地名普查后续服务的(如:区划地名网建设开发、地名普查数据更新维护)得3分,否则不得分。 | 3分 | ||
T2.3、开展普查的方法创新,普查成果有特色,利于后期成果运用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 3分 |
现更改为:P12页
一、 PT:技术部分评分(总分51分)(注:按照闽财购〔2010〕28号文件规定,本项PT部分各评委平均分达不到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即25.5分(含)],视为技术部分严重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序号 | 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T1 | 服务响应性 | 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以及对招标文件各项技术要求的逐项响应承诺等方面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完全满足的得42分,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 【备注说明:投标人必须如实地对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各项技术要求作出明确的逐项响应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对应的佐证技术资料[如:委托检测报告复印件(提供全文及附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或者投标产品彩页或者其它技术说明书作为佐证技术资料],同时相对应地作好明显标识或目录指引或标注页码,以方便评委会审阅。】 | 42分 |
T2 | 项目实施方案 服务方案 | T2.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提供完整、合理、明确的项目实施组织方案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 3分 |
T2.2、能及时提供地名普查后续服务的(如:区划地名网建设开发、地名普查数据更新维护)得3分,否则不得分。 | 3分 | ||
T2.3、开展普查的方法创新,普查成果有特色,利于后期成果运用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 3分 |
3、根据2015年9月29日发布的补充通知:原招标文件:P12-P13页
二、PB:商务部分评分(满分22分)
序号 | 项 目 | 评分标准 | 分数 |
B1 | 投标方综合实力 | B1.1、根据各投标人的企业经营年限、企业信誉及企业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等方面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0~2分之间进行评分。(满分2分) | 2分 |
B1.2、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证书的得1分;(提供证书原件备查)(满分1分) | 1分 | ||
B2 | 开发案例 | B2.1、投标人有省级地名信息系统开发案例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没有的不得分;(满分2分) | 2分 |
B2.2、投标人有部级地名信息系统开发案例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没有的不得分;(满分2分) | 2分 | ||
B3 | 售后服务能力 | B3.1根据各投标人在福州市内(五区)设有售后服务的机构的得3分,其余不得分。须提供工商注册登记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满分3分) | 3分 |
B3.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维护响应计划承诺情况,由评委在0-3分之间评审。(满分3分) | 3分 | ||
B4 | 企业业绩 | B4.1、投标人承接县级地名普查服务项目的,每验收通过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以上各项证明材料的,该项业绩不给予计分。),没有的不得分。(满分3分) | 3分 |
B4.2、投标人开发有地名普查过程中的采集软件的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满分3分) | 3分 | ||
B4.3、投标人在福建省内有参与第二次全国普查工作案例得3分(提供委托单位原件备案),没有的不得分(满分3分)。 | 3分 |
现更改为:P12-P13页
二、PB:商务部分评分(满分19分)
序号 | 项 目 | 评分标准 | 分数 |
B1 | 投标方综合实力 | B1.1、根据各投标人的企业经营年限、企业信誉及企业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等方面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0~2分之间进行评分。(满分2分) | 2分 |
B1.2、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证书的得1分;(提供证书原件备查)(满分1分) | 1分 | ||
B2 | 开发案例 | B2.1、投标人有省级地名信息系统开发案例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没有的不得分;(满分2分) | 2分 |
B2.2、投标人有部级地名信息系统开发案例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没有的不得分;(满分2分) | 2分 | ||
B3 | 售后服务能力 | B3.1根据各投标人在福州市内(五区)设有售后服务的机构的得3分,其余不得分。须提供工商注册登记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满分3分) | 3分 |
B3.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维护响应计划承诺情况,由评委在0-3分之间评审。(满分3分) | 3分 | ||
B4 | 企业业绩 | B4.1、投标人承接县级地名普查服务项目的,每验收通过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以上各项证明材料的,该项业绩不给予计分。),没有的不得分。(满分3分) | 3分 |
B4.2、投标人开发有地名普查过程中的采集软件的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满分3分) | 3分 |
4、原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15年10月14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现更改为:
开标时间: 2015年10月26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其余不变特此公告。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