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颖东区向阳河景观规划设计项目(二次答疑公告)
各投标单位:
阜阳市颍东区向阳河景观规划设计项目(招标编号:YDCG-F2015041)现二次答疑公告如下:
1、 项目总负责人是否只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规划师即可?(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答: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规划师
2、项目总负责人业绩要求:过往业绩中标通知书上的项目负责人非此次向阳河项目总负责人,作为技术负责人(由单位开具证明)参与过该项目能否算是业绩?(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3、项目总负责人业绩要求未明确注明是何类项目,请问建筑类型的项目可否算业绩?(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答:项目总负责人业绩自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以来承接过单项设计费合同金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或项目工程总投资额达到6000万元以上的景观绿化设计项目,以合同时间为准。。
4、没有中标通知书,甲方开具的项目负责人证明能否与中标通知书具有同样效用?
答:不行
5、是否只要求项目总负责人是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的正式职工?其他人不做要求?退休人员能否使用(未见文件要求)(见第32页附件一《投标人诚信承诺书》第3条)
答:要求项目负责人
6、请明示第三章 第17页中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的条款第1条“投标人资格评审、符合性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规定,按此规定是否项目总负责人业绩中缺少一项中标通知书就会被否决投标?还是只是被扣项目负责人业绩分?(见第19页)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7、招标文件中所需提供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处由于我单位近几年的项目基本上都是委托设计的,所以比较大的景观设计项目都没有中标通知书,希望贵单位理解, 希望贵公司能把标书中(项目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改为(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阜阳市颍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