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空气自动监测仪器采购(GLZFCG2015A0159)更改说明(一)
一、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空气自动监测仪器采购
2、项目编号:GLZFCG2015A0159
3、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9月18日
4、原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二.更改说明:
一、货物采购需求表中第1项“臭氧分析仪”★3.14中原为:“★3.14、检测方式:双光室检测系统。”现更改为:“★3.14、检测方式:单或双光室检测系统”。
二、货物采购需求表中第3项“PM2.5分析仪”★3.1中原为:“★3.1、分析方法:β射线加动态加热系统联用光散射方法。”现删掉★更改为:“3.1、分析方法:β射线加动态加热系统联用光散射方法”; 3.3中原为:“最低检测限: <0.6μg/m3 @ 2σ (1小时时间分辨率)。”现更改为:“最低检测限:≤1μg/m3(24小时)”
三、货物采购需求表中第4项“二氧化硫分析仪”★3.1中原为:“★3.1、分析方法:紫外脉冲荧光法。”现更改为:“★3.1、分析方法:紫外荧光法”。
四、货物采购需求表中第13项“PM1分析仪”★3.1中原为:“★3.1、分析方法:β射线加动态加热系统联用光散射方法。” 现删掉★更改为:“3.1、分析方法:β射线加动态加热系统联用光散射方法”。 3.3中原为:“3.3、最低检测限: <0.6μg/m3 @ 2σ (1小时时间分辨率)。”现更改为:“3.3、最低检测限:≤1μg/m3” (24小时)。
五、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原为:“2015年10月8日下午16时30分前”,现更改为:“2015年10月15日下午16时30分前”。
六、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原为:“2015年10月9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00分”,现更改为:“ 2015年10月19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00分”。
七、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原为:“2015年10月9日上午9时00分”,现更改为:“2015年10月19日上午9时00分”。
请按以上更改内容执行,其余内容不变。
三、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凡 伍雄芳
联系电话:0773-2133073
地址:桂林市中山北路39号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9月30日更改说明一(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