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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关于岑玉线北流甘村至新圩段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补充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5-09-30 19: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岑玉线北流甘村至新圩段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5789008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9月29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5年09月30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岑玉线北流甘村至新圩段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 www.gxdot.gov.cn )

 

三、更正事项、内容: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原2.5内容变更为:“2.5本项目采用延期支付模式进行建设,在投标人提供支付担保的情况下,建设期进度款支付比例为25%,在招标人未提供支付担保的情况下建设期进度款支付比例为65%,其余款项在交工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的比例在3年内分期支付,并支付利息。”

原2.7内容变更为:“工期要求:2015年10月30日至2016年9月30日,共 11个月。本项目预计在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施工建设并交工验收合格,其中:起点K0+000至K9+000改扩建段要求2016年5月31日前完成建设;K9+000至终点K11+527.746段新建路段要求2016年9月15日前完成建设。”

原2.8内容变更为:“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且不含K2+500处下穿洛湛铁路分离式立交)。”

2、[3.投标人资格要求]

原3.2内容变更为:“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资本金在20000万元以上,近五年承担过造价不低于5亿元的延期支付类或投资类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报名]

 原4.1内容变更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9 月 30 日起至2015年 10 月 12 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流市城南客运站三楼)报名。”

4、[5.招标文件的获取]

原5.1内容变更为:“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 9月30日起至2015年 10 月 12 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6.投标保证金]

原内容变更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两天前(2015年10月23 日17 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以下账户中并开具保证金收据:”

6、[7.投标文件的递交]

原7.1内容变更为:“投标人应于2015年 10 月 26 日 10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递交至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流市城南客运站三楼)。”

7、[8. 开标时间及地点、评标方式]

原8.1内容变更为:“本招标项目将于2015年 10月26日10时00分在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流市城南客运站三楼)开标。”

 

其他内容不变

 

四、其它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

     于2015年9月29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岑玉线北流甘村至新圩段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因政策调整,公告内容有变更,变更内容以此次通知为准。变更内容如下: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原2.5内容变更为:“2.5本项目采用延期支付模式进行建设,在投标人提供支付担保的情况下,建设期进度款支付比例为25%,在招标人未提供支付担保的情况下建设期进度款支付比例为65%,其余款项在交工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的比例在3年内分期支付,并支付利息。”

原2.7内容变更为:“工期要求:2015年10月30日至2016年9月30日,共 11个月。本项目预计在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施工建设并交工验收合格,其中:起点K0+000至K9+000改扩建段要求2016年5月31日前完成建设;K9+000至终点K11+527.746段新建路段要求2016年9月15日前完成建设。”

原2.8内容变更为:“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且不含K2+500处下穿洛湛铁路分离式立交)。”

2、[3.投标人资格要求]

原3.2内容变更为:“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资本金在20000万元以上,近五年承担过造价不低于5亿元的延期支付类或投资类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报名]

 原4.1内容变更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9 月 30 日起至2015年 10 月 12 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流市城南客运站三楼)报名。”

4、[5.招标文件的获取]

原5.1内容变更为:“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 9月30日起至2015年 10 月 12 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6.投标保证金]

原内容变更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两天前(2015年10月23 日17 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以下账户中并开具保证金收据:”

6、[7.投标文件的递交]

原7.1内容变更为:“投标人应于2015年 10 月 26 日 10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递交至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流市城南客运站三楼)。”

7、[8. 开标时间及地点、评标方式]

原8.1内容变更为:“本招标项目将于2015年 10月26日10时00分在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流市城南客运站三楼)开标。”

 

其他内容不变

 

 

 

 

玉林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5年9月30日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玉林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玉林市体育中心商业用房D-3-06

采购人联系方式:何良 0775-226028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廖工0771-5789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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