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政路桥项目前期咨询单位库服务资格采购补充公告
一、补充内容: 因广州市政府采购网系统原因,导致本项目招标公告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描述无法显示,现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内容补充如下: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若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交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5年近期纳税证明复印件及社保证明) (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请各投标人在收到该更正公告后,在签收处盖章签字后即回传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确认。确认已收到本通知,特此通知。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人: 谷先生
采购人地址: 广州市府前路3号3楼
电话: 020-83126675 传真: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谷先生 项目负责人电话: 020-83126675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方小姐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020-83576900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传真: 020-83499619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方小姐 项目负责人电话: 020-83576900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