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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监狱罪犯伙房设备采购项目更正3及重启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9 18: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5610日在 指定媒体 上发布的广东省广州监狱罪犯伙房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PCGD153201HG129F )采购(公开招标,下同)公告,因评审办法修改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更正:

 

1、应澄清更正的事项:

 1) 招标公告第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610日起至2015727日 期间...”  

    招标公告第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8110930

    招标公告第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10         

招标公告第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8110930

招标公告第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10 

 2)采购文件第四部分“开标、评标、定标”

2、具体澄清更正内容:

  以上需更正事项现更正为:

1)  招标公告第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610日起至2015929日 期间...”  

    招标公告第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10191430

    招标公告第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06         

招标公告第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10191430

招标公告第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06 

 2)采购文件第四部分“开标、评标、定标”更正如下:

一、开标

1集中采购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2开标时,由投标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供应商名称、《报价一览表》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3集中采购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二、评标委员会

4.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5.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供应商

6.在评标期间,为方便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核、评估和对比,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但该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如有必要,评标委员会将书面要求投标人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这些修正不应影响评标的公平公正。

三、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8.本次评标采用最低评审价法。

9.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9.1评标委员会根据《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一)内容逐条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评审,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9.2只有全部满足《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的投标才是有效投标,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对投标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无效投标不能进入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审。

9.3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10价格评审

10.1.1投标报价错误的处理原则:

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对投标货物的关键、主要内容,投标供应商报价漏项的,作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处理;

3)对投标货物的非关键、非主要内容,投标供应商报价漏项的,评标时将要求漏项的投标供应商予以澄清,但该澄清不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将以其它投标供应商对应项的最高投标报价补充计入其评标价;

4)对非关键、非主要内容的费用,如果投标供应商是另行单独报价的,评标时也相应另行计入其评标价;

5)对数量的评审,以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所明示数量为准;《用户需求书》未明示的,由评标委员会以其专业知识判断,必要时参考投标供应商的澄清文件决定;

6)本条款中多种处理原则所产生的结果不一致的,以最高的修正价作为核实价。

10.1.2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的扶持:

1)投标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投标产品含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时,报价给予C1的价格扣除(C1的取值为6%),即:

评标价=核实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C1

2)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10.1.3评标价的确定:按上述条款的原则校核修正后的价格为评标价。

11.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11.1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供应商名单:本项目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

11.2    排序与推荐:

        将各投标人按其评审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价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名次由谈判小组抽签确定。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评标价相等的情况下,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名次)。以此类推。

        (若排名第一和第二的投标供应商的所有投标产品均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则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作淘汰处理,排名由下一名取代,依此类推)。

11.3中标价的确定: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读额为准;如有缺项、漏项,视为已包含在中标价中。

11.4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12.发布中标结果

12.1集中采购机构将在下列媒体公告中标结果: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pcgd.com)。

12.2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集中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经采购人确认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收到。

12.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更正日期:2015年922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文件与此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人: 符先生 

采购人地址: 广州市南京路14号 

电话:  / 传真: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符 先 生 项目负责人电话: /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龙先生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地址:  越华路118号之一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020-62791635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传真: 020-8317 7411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922

 

注:请各投标人收到此更正后盖章回传至 8317 7411。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人: 符先生 

采购人地址: 广州市南京路14号 

电话:  / 传真: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符 先生 项目负责人电话: /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龙先生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地址:  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6279 1635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传真: 8317 7411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梁浩  项目负责人电话: /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9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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