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纪录片《开台王--颜思齐》拍摄及播出项目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接采购人通知,现对2015-HCJZ-713-纪录片《开台王--颜思齐》拍摄及播出项目作出更改,具体更改内容如下:
1、删除磋商文件第8页,资格标准中“5、磋商响应供应商过往作品有在央视纪录频道播出的,须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的规定。
2、本项目磋商时间推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磋商文件购买时间:[2015年09月23日]至[2015年10月09日] (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00-11:30:00]或下午[3:00:00-5:30:00](北京时间)。
(2)、磋商截止时间:磋商响应文件应于[2015年10月10日]下午[3:00: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工商银行大厦8楼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文件将被拒绝。
(3)、磋商时间、地点: [2015年10月10日]下午[3:00:00](北京时间)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工商银行大厦8楼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室。
按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如与磋商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请各磋商响应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将回执回传至我司,电话为0592-6581288,传真为0592-6588966,否则视为贵司已收悉。
特此通知!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9日
回 执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关于贵司发来的<关于2015-HCJZ-713-纪录片《开台王--颜思齐》拍摄及播出项目的更改通知>我司已收悉
特此回执!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