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工作服务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受中山市民政局,对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工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JLZS2015ZFCG023】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3页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企业法人或具备民政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书具有可开展社工服务业务范围的社会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12年9月23日至2015年9月23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由投标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住所地的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原件需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3、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上述资料报名及开标时均要求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均要求加盖公章。报名时携带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亲自报名的免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查验。
修改为: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 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社会组织;
3、 在广东省范围有固定服务机构,并在当地工商局或民政局登记备案的慈善类或社工类机构;
4、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12年09月至发出招标公告当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开具日期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5、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注:上述资料报名及开标时均要求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均要求加盖公章。报名时携带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亲自报名的免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查验。
二、延期内容:
1、登记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30日至2015年10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30~17:00。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29日下午14:30~15:00。
3、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9日下午15:00。
4、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9日下午15:00。
5、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0日下午17:00
本澄清一共2页,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有不符之处,以本澄清为准, 本澄清未涉及内容仍以原谈判文件为准。
请各投标人收到本文件后在2015年10月23日前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须签字或盖章)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0760-88386936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先生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中山市东区东苑路187号
电话:0760-88853801 传真:0760-88853801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