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XDYZB15-080三江县同乐乡高武村平文屯易地搬迁新村工程招标文件更改通知(一)
各投标人:
一、《三江县同乐乡高武村平文屯易地搬迁新村工程》招标文件第35页内容的“附件B 否决投标条件” B1 否决投标条件、B1.5 投标报价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未经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在规定的相关位置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的;
现更改为:B1.5 投标报价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未经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人员在规定的相关位置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的;
二、招标文件第102页“附表:(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相关证明材料未通过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审核的,在评审时不予承认。 |
现更改为:
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相关证明材料未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在评审时不予承认。 |
三、招标文件第121页“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现更改为:
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相关证明材料未通过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审核的,在评审时不予承认。 |
四、原开标时间为2015年10月09日上午10点00分,现更改开标时间为2015年10月14日上午10时00分。
五、投标保证的交纳时间更改为2015年10月13日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招标文件中与上述时间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改为准。
招标人:三江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5年09月29日
联 系 人: 梁工 电 话:0772-2805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