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栾城区民政局冬季取暖用煤采购竞争性谈判更正公告
石家庄市栾城区民政局冬季取暖用煤采购竞争性谈判更正公告
采购人名称:石家庄市栾城区民政局 |
采购人地址:石栾大街北56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6569889 联系人:田主任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南大街368号东方明珠3单元2512室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731469094 0311-80872155 侯军芳 |
首次公告日期 : |
更正事项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更正内容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原为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合法经营范围(营业执照),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2015年8月份以后的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出具的煤质检测报告(须含本次招标货物主要指标)。3、煤炭经营许可证 现改为: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合法经营范围(营业执照),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2015年8月份以后的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出具的煤质检测报告(须含本次招标货物主要指标)。 |
更正日期: |
传真电话:0311-80872155 |
受理质疑电话:0311-808721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