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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食堂采购供应资格(第二次)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8 15:5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投标人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就2015年9月6日发布的中小学食堂采购供应资格(第二次)(项目编号:GDZC-15GZ025)的招标文件内容作出如下更正、说明和补充规定。

一、更正内容及日期

1、原内容

28.2

各包组定标原则: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两名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若经资格、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少于4家(不含4家),则视为采购失败,采购人重新组织第二次招标。

   更正为:

28.2

各包组定标原则: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两名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顺延至2015年10月10日,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投标时间顺延至2015年10月15日9:15~9:45。

4、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顺延至2015年10月15日9:45。

5、投标保证金到达时间顺延至2015年10月13日17:00前。

二、更正日期:2015 年9月28日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补充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补充文件为准。

请各投标人在收到该补充文件后,在签收处盖章签字后即回传0757-81279048确认,确认已收到本通知。

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教育局

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17号3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7-81993027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7-81279048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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