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萝岗区卫生局采购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等医疗设备招标项目澄清及修改公告[招标编号:0724-1501D42N2477]
各投标人:
就2015年9月23日发布的广州市萝岗区卫生局采购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等医疗设备招标项目(招标编号:0724-1501D42N2477)的采购文件相应内容作如下澄清及修改通知:
一、澄清及修改事项、内容及日期
1、应澄清及修改的事项:
1)采购文件 P3中“四、项目标的及交货时间、地点:”的相关内容;
2)采购文件 P12中“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的相关内容;
3)采购文件 P17中“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的“16.2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形式和时间”的相关内容。
2、 澄清及修改内容:
1) 采购文件 P3中“四、项目标的及交货时间、地点:”的相关内容;
1.项目标的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 | 采购预算 |
1 | 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 | 1套 | × | 人民币500万元 |
全自动酶免仪 | 1套 | × | ||
全自动生化仪 | 1套 | √ | ||
全自动五分类血球仪+轨道 | 1套 | √ |
★本项目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全自动生化仪 1套/全自动五分类血球仪+轨道 1套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 1套/全自动酶免仪 1套采购本国货物。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采购预算,将导致投标无效。
2. 交货时间:签订购买合同后90天内
3.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修改如下:
1.项目标的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
1 | 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 | 1套 | 人民币150万元 |
2 | 全自动酶免仪 | 1套 | 人民币150万元 |
3 | 全自动生化仪 | 1套 | 人民币100万元 |
4 | 全自动五分类血球仪+轨道 | 1套 | 人民币100万元 |
★本项目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包3、包4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包1、包2采购本国产品。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各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采购预算,将导致投标无效。
2. 交货时间:签订购买合同后90天内
3.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 采购文件 P12中“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中“二、用户需求书:”的“全自动生化仪技术招标要求”中“1.8反应时间:≤15分……、▲1.9所有生化试剂通道必须……、1.10具有在线加载试剂功能,在不停机……”,修改如下:
①1.8反应时间:≥15分钟。具备针对单个项目进行反应时间的多种任意设置功能,
②▲1.9所有生化试剂通道必须完全开放,参数设置方便,可使用国产合格试剂。
③删除“1.10具有在线加载试剂功能,在不停机状态下可加载试剂,提高工作效率。”的要求。
3) 采购文件 P17中“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的“16.2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形式和时间”中“(1)投标保证金金额。。。。。。”,修改为:(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包1:¥:15,042.00(人民币壹万伍仟零肆拾贰元整);包2:¥:15,042.00(人民币壹万伍仟零肆拾贰元整);包3:¥:10,042.00(人民币壹万零肆拾贰元整);包4:¥:10,042.00(人民币壹万零肆拾贰元整)。
3)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按原招标文件要求不变。
3、变更日期:2015年9月25日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澄清及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澄清及修改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澄清及修改公告为准。
特此通知。
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萝岗区卫生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陈光、黄紫莹、夏文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 87768198 转188/823/8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 87768283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