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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头市时代广场(金环南路-华山南路)人行道维修项目(项目编号:PZH015A058)的澄清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5 15: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11日在中国财经报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汕头市政府门户网、汕头市政府采购网、广东平正招标网上发布的汕头市时代广场(金环南路-华山南路)人行道维修项目(项目编号:PZH015A058),招标文件中有部分内容须进行澄清,具体澄清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10页“11.4.1本工程采用总费用控制,部分分项工程的单价按市财政批复的预算综合单价计算,其中建设工程费用按市财政局审核批复的价格包干,安全文明施工费15134.83元不作调整。水电源驳接费按1万元包干,工程预备费作为暂列金,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采用变更形式确认。投标报价为〔建安工程费用(584,727.12元)-安全文明施工费(15134.83元)〕х降点率+安全文明施工费(15134.83元)+暂列金(49275.77元)。”更正为11.4.1本工程采用总费用控制,部分分项工程的单价按市财政批复的预算综合单价计算,其中建设工程费用按市财政局审核批复的价格包干,安全文明施工费15134.83元不作调整。水电源驳接费按1万元包干,工程预备费作为暂列金,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采用变更形式确认。投标报价为〔建安工程费用(584,727.12元)-安全文明施工费(15134.83元)〕х降点率+安全文明施工费(15134.83元)+暂列金(39275.77元)+水电源驳接费(10000元)。”

2、招标文件第42页第1点“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如有时)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更正为“我方愿以建安工程费用(584,727.12元)-安全文明施工费(15134.83元)〕х降点率(   %)+安全文明施工费(15134.83元) +暂列金(39275.77元)+水电源驳接费(10000元)= RMB¥      元(人民币(大写)      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如有时)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3、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迟至:2015年9月30日下午17:00分

4、开标时间延迟至:2015年10月10日上午10:30分

其它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的名称: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招标人的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七楼

招标单位联系人:黄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0754-88525018

招标单位传真:0754-88525018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招标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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