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人民法庭)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编号:GZGC-2015LY-1059
二、项目名称:黄平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人民法庭)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采购人名称:黄平县人民法院
四、代理机构名称:贵州国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首次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09月08日
七、更正内容: 1、将原招标文件中第6页书记员应用系统《★与现行《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使用的北京华宇、上海交大慧谷系统对接;包括庭审笔录、录音录像列入现行使用的《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给予删除;2、招标文件第38页商务部分第2条:贵州省法院系统内,同时提供投标的科技法庭系统与“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包括北京华宇、上海交大慧谷)的对接证明得5分,提供不全不得分;(注:提供的2份证明材料必须有本省实践法院加盖公章,其他材料视为无效材料不计分)给予删除;3、全国范围内,投标产品能提供“数字法庭系统与审判流程管理系统的对接证明”的同时提供3个对接证明的得1分,提供5个及以上对接证明得6分。3个以下证明文件不得分;(注:提供的证明材料需加盖法院单位公章,不同法院同一审判流程系统厂商的对接证明不得重复计分。)上述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厂商为通过最高法院测试的:1、四川迈维;2、北京华宇;3、南京通达海;4、山东青岛东软;5、东北大学;6、深圳砺剑;7、福建榕基七家公司;同时包括上海交大慧谷厂家的对接证明文件。修改为:全国范围内,投标产品能提供“数字法庭系统与审判流程管理系统的对接证明”的。提供一个对接证明得2分,最高11分(注:提供的证明材料需加盖法院单位公章)下述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厂商为通过最该法院测试的:1、四川迈维;2、北京华宇;3、南京通达海;4、山东青岛东软;5、东北大学;6、深圳砺剑;7、福建榕基七家公司;8、上海交大慧谷。
2、原定于2015年 9月 29日14时30分开标,现延期至2015年10月10日14时30分开标。原投标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2015年 9月 28日14时30分(开标前24小时,投标人应在入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入虚拟子账户内,凡截止时间后到账的视为误入款)。现投标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2015年 10月09日14时30分(开标前24小时,投标人应在入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入虚拟子账户内,凡截止时间后到账的视为误入款)。
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
八、项目联系人:黄松
联系电话:0855-8128569
传真:0855-8128569
邮箱:
机构名称:贵州国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5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