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出租屋电子标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5 08:4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佛山市顺德区出租屋电子标识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
各供应商:
佛山市顺德区出租屋电子标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DJW20150915-001)于2015年9月23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现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原招标公告:
4.投标人资格:
4.1 投标人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投标人必须具备“室内外广告设计制作”经营范围。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修改为:
4.投标人资格:
4.1 投标人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投标人必须具备“室内外广告设计或制作”、“标识标牌制作或安装”等经营范围。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东建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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