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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州市第二医院布草洗涤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变更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5-09-24 17: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闽中招通知[ZDZBZX2015-019]01

一、招标文件编号:ZDZBZX2015-019

二、项目名称:福州市第二医院布草洗涤服务项目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50909

四、采购单位名称:福州市第二医院

五、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东街中福广场24B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591-88231280   传真:059188231283

六、修正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修改内容如下:

1. 资格标准中增加“投标人须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并提供合格有效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复印件。”

2. 评分附表修改如下:

2.1B1-1、投标人具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的得3分,未提供或不达标的不得分,须提供经合格有效的验收报告,原件备查。”变更为“B1-1、根据投标人所具有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污水处理现场设施情况进行评分,投标人提供污水处理现场图片及环保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单位所出具的发票的本项得3分,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的本项不得分。”

   2.2 B2、本地化服务:投标人企业本身工商注册在福州市并提供服务的本项得3分;工商注册在福建省并提供服务的本项得2分,福州市外的投标人在福州市已设立分公司并提供服务的本项得1分;其余情况本项得0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机构状况、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联系电话、传真等详细资料)。”变更为:“B2、本地化服务:投标人企业本身工商注册在福州市(含五区八县)并提供服务的本项得3分;工商注册地在福建省(除福州市外)并提供服务的本项得2分;其余情况本项不得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机构状况、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联系电话、传真等详细资料)。”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修改内容如下:

1.“八、其他要求:2. 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中标人必须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变更为“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将终止合同,且中标人必须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二、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评标时间延至2015101209:30时。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不变。

七、以上更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其他事项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有约束力。各潜在投标人收到此通知后请将回执传真至本公司确认。若投标人在201509291700时前内未传真回执的,视同该通知已收悉。

特此公告!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0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贵公司20150924日发来的关于《福州市第二医院布草洗涤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变更通知》(函号:闽中招通知[ZDZBZX2015-019]01号)已收悉,我方完全清楚变更的内容,特此回执!

公司名称(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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