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宁阳县林业局家属楼外墙保温及管道工程项目第一标段废标公告
2015年宁阳县林业局家属楼外墙保温及管道工程项目第一标段废标公告
一、招 标 人:宁阳县林业局
地 址:宁阳县欣街路629号
邮 编:271400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538-5356218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众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虎山路87号创成商务中心二楼
邮 编:271000
项目经理:赵美美
电 话:0538-8019697
传 真:0538-8019697
电子邮件:zdzbta@163.com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5-087
四、项目名称:2015年宁阳县林业局家属楼外墙保温及管道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SDZDGL-201508-013
五、中标公告日期:2015年9月15日至2015年9月17日
六、本次公告内容:因接到宁阳县东关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的质疑并应宁阳县纪委信访室信访转办件要求,对2015年宁阳县林业局家属楼外墙保温及管道工程项目(采购计划编号:2015-087)第一标段组织了评标复审工作。
复审意见如下:
1、宁阳大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第38页和宁阳县连桥建筑安装公司投标文件第57页均出现了“按照我们与生产商的约定,每批次在5个工作日内交货,而且如果工地急需可提。苏州离上海很近,所以只要计划得当,绝对不会出现在工地出现材料供应不上耽误工期的现象”的内容以及其他部分内容,依据招标文件第33页“A1.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非正常一致的和A1.2.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情形,对宁阳大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和宁阳县连桥建筑安装公司予以废标。
2、泰安联众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宁阳县东关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和山东鼎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要材料设备明细表,表头项目名称均为“宁阳县地方税务局家属院节能改造项目”,依据招标文件第33页“A1.2.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情形,对泰安联众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宁阳县东关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和山东鼎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予以废标。
3、山东鲁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第145页政府采购廉政承诺书招标人名称为“宁阳县地方税务局”,依据招标文件第34页“A1.9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经签署的政府采购廉政承诺书的”情形,对山东鲁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予以废标。同时该公司投标文件第3、9、94页招标人名称均为“宁阳县地方税务局”。
综上所述,经过复审对宁阳大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宁阳县连桥建筑安装公司、泰安联众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宁阳县东关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山东鼎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鲁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六家单位予以废标,本项目合格投标人为两家,不满足公开招标投标人数量的要求,故本项目招标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