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公安局刑侦设备采购项目
枣庄市公安局刑侦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名称:枣庄市公安局刑侦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Z2015-TXJ-001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9月22日
四、投标(响应)截止日期:2015年10月15日
五、变更内容:
1、原公告内容:
采购内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包括电子数据现场勘查仪、电子取证塔、电子数据存储、计算机法证分析工作站、手机取证系统、气质联用仪、气相色谱仪等 |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或安防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4、代理商需提供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50.9万元 |
现变更为:
包号 | 采购内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A包 | 电子物证设备 |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代理商需提供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8.46万元 |
B包 | 气相色谱仪、气质联用仪 | 162.44万元 |
2、原公告内容: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23日至2015年9月29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现变更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24日至2015年9月30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原公告内容: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厂家授权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书、证明文件带原件并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现变更为: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带原件并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枣庄市公安局 地址:光明大道2277号
联系人:邱主任 联系方式:0632-3656010
2.采购代理机构: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联系人:刘品
联系方式:0632-8678966; 18266294394
邮箱:txjzbsd@163.com
发 布 人: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