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国家税务局职工食堂及招待所劳务承包采购GXYLG20154087-N更正通知
项目名称:南宁市国家税务局职工食堂及招待所劳务承包采购
项目编号:GXYLG20154087-N
采购人名称:南宁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南路26号
联系电话:0771-588958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9楼A座
联系电话:0771-2611898、2618118 传真:0771-2621868、2808596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9月22日
更正日期:2015年9月24日
更正事项:
一、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项目总预算”原为“199.08万元一年”现更改为“199.08万元每年,398.16万元两年”。
二、招标公告“五、采购内容及数量”原为“南宁市国家税务局职工食堂及招待所劳务承包,服务期限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现更改为“南宁市国家税务局职工食堂及招待所劳务承包,服务期限为两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的“(五)项目服务期限”原为“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现更改为“项目服务期限为:两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原“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第42款规定的(服务类)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现更改为“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根据中标人的中标金额(两年的投标报价)按第42款规定的(服务类)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五、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格式”中的“1.2承包期限:2015年 月1日起至2016年 月 日止”现更改为“1.2承包期限:2015年 月1日起至2017年 月 日止”。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项目联系人:杨丹青、刘诗施 电话:0771-2611898、2618118 传真:0771-2621868、2808596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