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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局激光路用性能检测设备采购项目1号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3 17:0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辽宁省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局激光路用性能检测设备采购项目1号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辽宁省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局激光路用性能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NZC20150800387
变更事项:
现对该项目的以下内容进行更正,望周知!
 
1.由原:
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②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公司财务状况;
③供应商如为生产厂商须具有生产该产品的资质证书或生产许可;
④供应商如为代理经销商须具有货物制造厂商的正式授权委托书及针对此项目的合法有效授权证明;
⑤投标产品须通过国家道路与桥梁工程检测设备计量站计量检定。
更正为:
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本产品生产的制造商;
②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公司财务状况;
③供应商如为代理经销商,须具有货物制造厂商的正式授权委托书及针对此项目的合法有效授权证明,货物制造厂家需符合①要求。
④投标产品须通过国家道路与桥梁工程检测设备计量站计量检定。
2.由原
于即日起至2015年9月24日在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始发售(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购买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供应商如为生产厂商须具有生产该产品的资质证书或生产许可;供应商如为代理经销商须具有货物制造厂商的正式授权委托书及针对此项目的合法有效授权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以上证件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更正为:
于即日起至2015年9月29日在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始发售(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购买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供应商如为代理经销商须具有货物制造厂商的正式授权委托书及针对此项目的合法有效授权证明及制造厂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以上证件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3.由原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会议时间:2015年9月25日13:30时 (北京时间)
更正为: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会议时间:2015年9月30日9:30时 (北京时间)
4.由原
递交谈判保证金的截止时间: 2015年9月2416:00时(北京时间)。
更正为:
递交谈判保证金的截止时间: 2015年9月2916:00时(北京时间)。
 
5.由原
采购人名称:辽宁省交通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督局
更正为:
采购人名称:辽宁省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局
 
 
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文辉
电话:024-83733916-87     
传真:024-83733837 
 
201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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