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火炬开发区医院窗帘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3 18: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潜在投标人:
中山信诚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山火炬开发区医院的委托,组织的中山火炬开发区医院窗帘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SXCTAZ150979G),现作如下澄清修改:
一、澄清内容:
1.招标文件P8页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5 报价方式”增加内容“★5.4 设计费:中标单位须承担本项目的设计费,按照中标金额的1.5%由采购人代收并支付给设计单位。设计费由中标方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到采购人指定账户。
2.招标文件P13页“七、付款方式”增加内容:“★2.中标单位须承担本项目的设计费,按照中标金额的1.5%由采购人代收并支付给设计单位。设计费由中标方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到采购人指定账户。”
3.招标文件P30页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四、付款方式”增加内容:“2.乙方须承担本项目的设计费,按照中标金额的1.5%由甲方代收并支付给设计单位。设计费由乙方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
本澄清公告共1页,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采购人名称:中山火炬开发区医院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760-8528137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山信诚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小姐
地 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35号财富大厦5楼513室中山信诚招标有限公司
电 话:0760-89889189 传 真:0760-88855733
回 执
签收单位:(盖章)
签收人:(签字)
年 月 日
中山信诚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山火炬开发区医院的委托,组织的中山火炬开发区医院窗帘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SXCTAZ150979G),现作如下澄清修改:
一、澄清内容:
1.招标文件P8页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5 报价方式”增加内容“★5.4 设计费:中标单位须承担本项目的设计费,按照中标金额的1.5%由采购人代收并支付给设计单位。设计费由中标方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到采购人指定账户。
2.招标文件P13页“七、付款方式”增加内容:“★2.中标单位须承担本项目的设计费,按照中标金额的1.5%由采购人代收并支付给设计单位。设计费由中标方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到采购人指定账户。”
3.招标文件P30页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四、付款方式”增加内容:“2.乙方须承担本项目的设计费,按照中标金额的1.5%由甲方代收并支付给设计单位。设计费由乙方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
本澄清公告共1页,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采购人名称:中山火炬开发区医院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760-8528137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山信诚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小姐
地 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35号财富大厦5楼513室中山信诚招标有限公司
电 话:0760-89889189 传 真:0760-88855733
中山信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09月23日
2015年09月23日
回 执
中山信诚招标有限公司:
你单位《中山火炬开发区医院窗帘采购项目澄清公告》,我公司已收悉。签收单位:(盖章)
签收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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