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虎门镇文化大楼职工饭堂人员配备采购项目的澄清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14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dggp.dg.gov.cn)和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www.941.com.cn和www.chinapsp.cn)上发布的东莞市虎门镇文化大楼职工饭堂人员配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851-1561DG00CL58)采购(公开招标)公告,因招标文件中的部分事项发生变化原因,现将原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中的“第五章用户需求一、总则(二)服务范围:1、承担虎门镇宣教文体局职工饭堂的全部服务工作,包括厨师、工作人员、服务人员等配备,相关膳食材料的购买及菜品制作等。”澄清为:1、承担虎门镇宣教文体局职工饭堂的全部服务工作,包括厨师、工作人员、服务人员等配备及菜品制作。
2. 原招标文件中的“第五章用户需求一、总则(三)本项目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派驻人员工资、福利、服装、通信工具、社保、医疗、清洁消毒剂、日常膳食配料、劳保用品、防护用品、垃圾袋及完成该项目所需工具、税费等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费用。”澄清为(三)本项目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派驻人员工资、福利、服装、通信工具、社保、医疗、清洁消毒剂、劳保用品、防护用品、垃圾袋及完成该项目所需工具、税费等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费用。
3. 原招标文件中的“第五章用户需求一、总则(七)饭堂外包管理服务总体要求:9、所有卫生用品及耗材(包括工具、日常膳食配料、消毒剂、垃圾袋、口罩、鞋套、手套以及劳保用品等)由中标人自备,包含在本项目报价中。”澄清为“9、所有卫生用品及耗材(包括工具、消毒剂、垃圾袋、口罩、鞋套、手套以及劳保用品等)由中标人自备,包含在本项目报价中。”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如原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人:东莞市虎门镇人民政府宣传教育文体局
采购人地址:东莞市虎门镇金龙路61号文化大楼六楼
采购人电话:/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A座1113室
电话:0769-2319 1123 传真:0769-23191109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