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浦县教育局荔浦县双江镇初级中学教师公租房工程(招标备案编号:LPXGKZB2015-044号)招标文件更改通知及招标控制价公布
项目名称:荔浦县双江镇初级中学教师公租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LPXGKZB2015-044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龙云
项目联系电话:0773-719902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9月09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5年09月22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荔浦县双江镇初级中学教师公租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荔浦县公平建筑市场交易中心
三、更正事项、内容:
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原招标文件为“《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2015 年第7 期”现更改为 2015 年第 8 期;“《当地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5年第7 期”现更改为2015年第8 期。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
本工程预算经荔浦县财政局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 3348788.62元(其中:预算价2842091.46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137142.31元,规费 255998.2元,(其中:建安劳保费 214542.08元,其他 41456.12元),税金 113556.65元)。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 2842091.46 元(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137142.31元,规费255998.2元,(其中:建安劳保费214542.08元,其他 41456.12元),税金 113556.65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招标人:荔浦县教育局
(盖单位法人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盖单位法人章)
招标管理机构:荔浦县建筑安装工程招标管理站 2015年 9 月22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荔浦县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荔城镇荔塔路100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邓积斌1397736593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荔浦县御景路17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莫龙云0773-7199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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