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物-厦公采〔2015〕33604号-关于GW2015-336游泳池恒温及消毒系统改造项目的补充通知
各拟投标人:
现对GW2015-336游泳池恒温及消毒系统改造项目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点“招标货物一览表”中序号4泳池恒温热泵的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要求中,删除“①单台匹数:15HP”。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定标原则”技术因素评分1-6项修改为:“评价投标的第三章序号4泳池恒温热泵参数符合招标文件以下要求的程度:以下参数每项满足要求得2分,全部满足的得20分。①输入功率:8.5KW(±3%);②制水量:≥1420L/H;③制热量:≥45.0KW;④接管管径:≥DN50mm;⑤高效节能压缩机;⑥涂层钢板外壳或更优的;⑦具有自动除霜功能;⑧使用电子式600级膨胀阀;⑨钛金属换热器或更优的,耐腐蚀,寿命长。”
3、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点“泳池水处理循环系统技术规范”第2.1.4款“游泳池给水排水设计规程(CECS14:2002)”修改为“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22-2008)”;
4、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点“游泳池主要设计参数及要求”中序号5循环水量参数修改为“≥100立方米/小时”。
5、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点“游泳池主要设计参数及要求”中,补充参数内容:泳池尺寸为25m×15m,水深1.4m。
6、招标文件第三章第4点“技术响应要求”第4.4条款,修改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所投货物的全套(水泵、过滤砂缸、水质监测仪、投药计量泵、中压消毒系统、板式换热器、温控仪等设备及其辅材、管材、配件)的品牌、型号、具体产地、生产厂家、详细配置清单、技术规格、主要参数、性能说明、功能介绍、数量及对应的分项报价(含综合单价和总价)等”。
7、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点“付款方式”明确为:“项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凭中标人提供的100%合同价款的发票后一次性支付95%合同价款,剩余合同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将在项目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2年后(无质量问题时)无息付清”。
8、本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延期至2015年10月8日下午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9、本项目的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延期至2015年10月9日下午15:00时。
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经办人:郑小姐,0592-2279311。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