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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房地产管理局房产信息查核报送系统专用办公室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2 09:4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平县房地产管理局房产信息查核报送系统专用办公室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一、采购人东平县房地产管理局

    联系人:吴学智

    电话:15949799997

    地址:东平县平湖路建设大厦

二、采购代理机构:泰安恒隆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何明志

    地址:东平县汇河街西段(县国土资源局西1000米路北)

    电话:0538-2851166

    传真:0538-2851166

    E-mail: tahlzb@163.com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DC2015-108

四、项目名称:平县房地产管理局房产信息查核报送系统专用办公  室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LZB-2015-018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9月18日

六、变更内容内容:

    1、原招标文件P2页:5.3 供应商需提供一项自2013年1月1日(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为准)至今已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

    变更为:5.3 供应商需提供一项自2013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

    2、原招标文件P3页:7.4.4 供应商需提供一项自2013年1月1日(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为准)至今已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包含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两项缺一不可)。(第二标段提供)。

    变更为:7.4.4 供应商需提供一项自2013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原件)。(第二标段提供)。

3、原招标文件2.1.1前附表  P6--P7页:

6

供应商资格要求

第二标段:

3供应商需提供一项自2013年1月1日(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为准)至今已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

7

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

7、供应商需提供一项自2013年1月1日(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为准)至今已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包含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两项缺一不可)。(第二标段提供)。

变更为:

6

供应商资格要求

第二标段:

3供应商需提供一项自2013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

7

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

7、供应商需提供一项自2013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原件)。(第二标段提供)。

4、原招标文件P22页:2.4.1.1证明材料清单: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需要提供

标  段

7

业绩证明材料(包含中标通知书、合同)

原件    复印件

变更为:2.4.1.1证明材料清单: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需要提供

标  段

7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

原件    复印件

七、其余内容不修改。 

请各供应商收到本变更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函确认,在规定时限未回复视为同意和接受本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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